责编: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14-03-12 来源: 点击:11202 次 【
打印】
“福彩杯”第三届台州市摄影艺术展征稿启事
为了进一步推进台州摄影事业发展,服务台州文化强市建设,经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、台州市文联和台州市文广新局批准,台州市摄影家协会将举办第三届台州市摄影艺术展览。台州市摄影艺术展设艺术、纪录两大类。展览将于2014年下半年在台州举办。
一、展览宗旨
坚持为人民服务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的方针;倡导创作活动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、贴近实际,创作作品记录时代,鼓励创新,大力推进我市摄影艺术形式、风格、流派的健康发展,推动和促进我市摄影事业的繁荣,使摄影艺术在服务社会、服务大众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。
二、组织机构
指导单位: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、台州市文学艺术联合会、台州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 台州市民政局
主办单位:台州市摄影家协会
协办单位:浙江经纬印业有限公司、仙影图片社、天下摄影网
三、活动规则
1、台州的摄影家、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。选送的作品一般要求为最近2年创作,已经获得各类奖项的作品也可参加。
2、作品分艺术和纪实两大类,题材、内容、形式不限。艺术类不收组照,鼓励各种创新。纪实类可送组照(4-8幅)。投稿数量每人每类不得超过5件。
3、对参评作品尺寸的要求:⑴作品尺寸为10英寸,异形片(包括方片)不超过80平方英寸。作品入选后,由作者提供电子文件。⑵所有送选作品一律不得装裱。
4、所有参加本届展览的作品之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问题,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。举办单位对入选的作品有权在与展览有关的活动中使用,不再另付稿酬。
5、作品选评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将由省摄影家协会评委会专家评选,根据来稿情况,举办者有权调整各个类别的入选及奖项数额,但入选和获奖总数不变。本展览不收参赛费,不退稿
6、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,均视为已同意征稿简章之所有规定。不明事项由台州市摄影家协会负责解释。
四、 奖项设置
本届展览拟评选入展作品共150幅,其中设金奖5个,银奖10个,铜奖15个。分艺术、纪实两大类,奖牌根据来稿情况分设。
五、 作品类别解释
1. 纪录摄影作品类:作品以形成历史图像文献为目标、关注社会自然生活等各类题材的作品,作品形式可涵盖突发性新闻、一般性新闻、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(包括自然环境生态、人类社会生活两个方面)。本类照片要求真实纪录,不得修改原始影像。每幅作品除标题外,应有简要说明(可以在作品正面标注)。
2. 艺术摄影作品类:作品以追求艺术效果为目标、注重作者主观情感的表达和作品的审美特征,题材范围可涉及自然生态、人文景观、社会生活、民俗风情、特定人物和静物、动植物等为对象进行审美表现的作品;也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、数字技术特技影像、商业以及实验摄影等作品。
作者选送作品投稿时,同一作品不得在不同的类别中重复投送,不同类别的参评作品请一定在参赛表上注明,例如:纪实类、艺术类。
六、 截稿日期:2014年5月30日止
七、寄送地址:台州市康平路鑫泰广场A幢1单元1002室,天下摄影网收。邮 编:318000
联系电话:88550130
凡在本届摄影展中入展的作者,可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和一本作品集画册,不再另付稿酬。
台州市摄影家协会
2014年3月6日